记得刚加入公司时,经常有新同事问我觉得新工作是否“fun and exciting”。对此我的答复是:“我从来不用fun and exciting来形容工作。”
那也许是一个politically incorrect的答复,不过用“fun and exciting”来形容工作对我来说有些格格不入。这是因为我一直渴望将事业和娱乐划清界限,不过在现今社会这也许是个奢望。我身边的同龄圈 和我一样,平均每天花上至少10个小时在工作,有时连周末都赔上。相信在很多上班族的工作生涯里,“Off-in-lieu”只是工作合同里的一行字,没有实据意义。面对排山倒海的工作,要拿年假都不容易,更何况是Off-in-lieu。我还听过一种说法 –- 加班、周末工作等是对工作热爱的表现,不应求off-in-lieu!试问,被工作搞得身心疲惫,又怎么能用“fun and exciting”来形容工作?
不过我也担心是不是不觉得工作“fun and exciting”,就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好员工?又或代表自己不适合这份职业?
在不久前的中工作表现讲评中,老板问我是否热爱我的工作,令我一时咋舌。老板说喜爱八成的工作,才算对工作有热忱。老板还说她每天起身后,一想到那天要面对的挑战,就感到一股兴奋,想立即上班开工。听起来有些夸张,不过像我老板热爱工作的人大有人在。我老板几乎每天加班,放工休息后,又再度启动电脑查阅电邮。所以每天早上,老板的人还没到,电邮早到了。
我不羡慕我老板的工作态度。很显然的,他热爱工作,也认为工作“fun and exciting”。不过不可否认,他模糊了工作和个人空间的界限。老板多次坦言为了工作冷落了亲人,只因工作是他的最大兴趣。然而这个兴趣也成为他的全部,影响了他的生活品质,本末倒置了他的生活重心。
不过尽管旁人认为他是无可救药的工作狂,他也许乐在其中。至少老板每天上班都是活力充沛。这和对工作不够热忱的大部分人相比,是更幸福还是更可悲呢?
当然老板的案例是极端。人有约四份之一的人生花在事业上,这是逃不掉的现实。与其改变大局,不如改变自己。我做不到把工作归类为“fun and exciting”,但我愿意调整心态,更积极、更正面地面对工作。
逃不掉的,接受或许可以换来知足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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