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9, 2006

气煞

发现自己老是被朋友放飞机、放鸽子。明明约好,后来又临时爽约。然后又依赖我再次重新约大家出来。为什么这样?你很忙,难道我就很有空吗?老是被认定要迁就别人。我的时间就不宝贵吗?你好过分。

这么喜欢放飞机,去当飞机师。这么喜欢放鸽子,去当信徒。

朋友,你让我叹息。我好想讨厌你,但我知道我永远办不到。

Thursday, August 17, 2006

严禁男生

我又发现了一件我不喜欢的事情。我不喜欢朋友把男朋友带到我们女生的聚会当中。真的很不喜欢。尤其是在没有告知下,把男友带来陪衬。而且,这群朋友又是甚少碰面的一群。能够约在一起已经很难了,还带个巨型电灯炮做什么。同个聚会中,这个携带男朋友的朋友还鼓励另一位朋友下次也把男朋友带来。那个朋友开心的说好。我差点就翻白眼。

我不是很明白,两个人有必要如胶似漆到这个地步吗?朋友,你已经每个星期的好几天都跟男朋友在一起,很可能你们还会一起度过五十余年的夫妻生活,看到你腻。你现在就连两个小时的时间也不愿意给我这个几个月才见一次面的朋友吗?

纳闷、失望。究竟是我应该调整心情,还是朋友应该反省呢?

Friday, August 11, 2006

失踪与找寻

在极度无聊的时候,我喜欢做一件比较古怪的事。我喜欢上网google一些已经失去联络的人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别原因,就纯粹好奇别人的近况。所google的人年龄、性别、背景不拘。有曾经是best friend但断了联系的人、有曾经喜欢过的男生、有从来不是朋友的人、有曾经是对敌的人,也有现在变得有名气的人。这些人熟悉又陌生,但无可辩驳我们的人生曾经交聚过,但也许缘分不够,我们终究无法成为长久的朋友。也许他们已经忘记我,然而我没有忘了他们。也许是因为我记人的功力确实还不错。

在google的途中,有件事最让我感动。我发现了一名马来同学的部落格。她从来不是我的朋友,因为完全不同挂,也从没合作什么课业。我们一起念过中一中二,超过五百个同窗的日子里,我们好像也没有聊过天!不过我记得她,因为当时觉得她挺美了,而且年纪轻轻就很有个性。

读了她的部落格,惊讶地发现她早在两年前已经结婚。另外她当了教师,目前更怀有身孕。从她的文字间,我不难发现她过得非常幸福,她的先生好象是他的青梅竹马,待她很好。读着读着,不禁被她无穷的生命力和乐观态度感染。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在她的部落格内留言献上祝福,然而我想事隔十多年,她一定不记得我了。冒昧留言,闯入别人的宁静生活,好象不太礼貌吧。于是我把心里的话收起来。反正新加坡这么小,也许我们总有一天又有所交聚也说不定。

Sunday, August 06, 2006

又一次道别

在新加坡领袖送葬了堪称国父的林金山的同一天,我们一家人也送葬了我们年纪最大、辈份最敬尊的成员。我的曾祖母在医院中逝世,享年97岁。这是我在一年内失去的第二个亲人。

这是我见过排场最大的葬礼。我的曾祖父母有十三名孩子,儿子大部分至今仍同住一个屋檐下。子女们平均各有四个孩子。他们的孩子又平均各自有两个孩子。曾祖父还与他的弟弟一家(也是四代同堂)。所以整个家族肯定超过100名后代。

我跟我的曾祖母当然不亲。外婆是她嫁出去的女儿,我自然不会十常探访曾祖母,探访也只叫一声“老嬷”,就没有下文。不是不孝顺,而是不懂要怎样孝顺。一年只见两三次面,每次不到一分钟后,就自己和弟弟们在大房子内找娱乐。后代太多,她当然不懂我的名字,不过她却清楚大部分子孙的身世,换言之我是谁的小孩,排行什么,相当神奇。

家族浩大,要维系感情自然不容易。曾祖母的长女与幼子年纪大约差二十六岁。第三代(我妈妈那代)因为年纪悬殊所以长孙辈跟晚孙辈也不熟悉。到了我们这一代,更谈不上感情 我们生疏到不熟悉彼此的姓名,在街上碰面也不一定认得彼此。

曾祖母没过世之前,表舅表姨们会在曾祖母家中主持节庆聚会试图拉近亲戚间的距离。我和表弟妹不太爱去,但因为有丰盛的晚餐所以还是去了。但是到了那里因为跟大家不熟所以我们还是围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所以聚会的意义不大。我一直认为曾祖母是“the glue that holds the family together”。

如今曾祖母不在了,不禁让我猜忌我们这种形式上的聚会还会维持多久?

(曾祖母过世后的一天发生了一件小插曲。妈妈发现曾祖母的死讯补告上漏掉了我的名字。“所幸”的是,所漏掉的不单单是我,许多外曾孙女也被遗忘了。据说当家的小舅公知道后很生气,然而因为大家心情欠佳,所以也没有太多埋怨,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Wednesday, August 02, 2006

Hangover

“慢慢失忆 所有和你的事情必须忘记...
慢慢心痛 没有人发现我和从前不同”

SHE的<<不作你的朋友>>。

超讨厌它的MV。三女喜欢老半天的男生竟然是gay。造物弄人。天理何在?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不是很好吗?

讨厌啦。